未到商标续展期寄信通知15000,罚! | |
录入人:正道商标 发布时间:2023-09-19 07:09:59 | |
一种利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,其特征在于: 1.信封备注:重要信件请务必送达; 2.信封右下角印有: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机构(较大字体) 3.商标到期续展缴费通知函:“以上商标已进入商标续展期......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的,注销该注册商标。如到期不办理商标续展手续,贵单位的注册商标不但被国家商标局注销......”。 ....... 无锡梁溪市监局接到无锡市监局转送材料,经检索,涉及的**号、**号商标均未达到法定续展期时限。随机抽查2022年6月9日在当事人住所现场查获的待寄邮件中的涉案**号、**号商标进行检索,上述两个商标也未达到法定续展期时限。 其中,当事人2019 年至2021年上半年主要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为主,邮寄信件为辅。2021 年下半年至2022年6月主要以邮寄信件为主,累计发信15000封,成功代理128家。 不懂就问,15000封信成本大概多少? 不懂再问,不到1%的成功率是高还是低?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: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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