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复代理同一件商标,结果被处罚了! | |
录入人:正道商标 发布时间:2023-11-15 03:11:05 | |
看到一个处罚,看过第一遍的时候,觉得怎么可以这样处罚,简直不可理喻,这不是给代理机构施加紧箍咒吗?
可仔细深究下去,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,一起看下具体情况,说河北一家代理机构,代理了王某在第28类上共计20件“汉鼎雷神”,是的,你没看过,甚至商品项目都一样,其中有11件都初审公告。 这本来也没什么,申请人想要申请,代理机构代理,你情我愿的事情,不应该受到处罚,但是这11件初审通过的“汉鼎雷神”全部被提出异议。
可能是代理机构想出的一个馊主意,不停地反复申请注册,让异议方疲于应对,甚至处罚的前一个月2023年09月23日,该代理机构还在代理新申请,这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,直接来了个15000元的处罚,这次估计会消停。
其实,异议人刘某不用费这么大劲,这异议的时候,自己申请一个“汉鼎雷神”,程序一直走下去,扫清引证障碍,就可以了!
这也引发另一个讨论,能不能修改一下制度,异议成功的商标,如果没有后续程序,商标自动转至异议人名下,会不会更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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