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商标审查趋势--由驳回理由总结审查思路 | |
录入人:正道商标 发布时间:2023-12-01 01:12:01 | |
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,申请商标注册量也是越来越大,商标审查制度也是越发严格,要想提高申请通过率,只有不断的总结经验,寻找规律,避免走弯路,最大程度的提高申请通过率。
关于商标名称方面,商标法有明确的规定,也有一些禁止性的条款,比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、缺乏显著性特征的、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的、烈士名录、容易伤害宗教人士感情、宗教用语等等。在商标申请之前,要了解清楚商标法规定,不得随意命名。 二、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申请商标注册,除了不能违反商标法规定之外,同时还要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,如不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、著作权等,尤其是明星等公众人物,很容易被驳回。如丁真等等。 三、与他人在先商标一致或近似 商标遵循在先注册原则,也就是说谁先注册的早,商标就是谁的。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了,那就可能会被驳回。还有一种情况是,对方比你早没多久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。如果提前1天申请就是完全的两个概念了。 前一种情况可以在申请之前通过商标查询进行排除,而后一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,也是加大了商标驳回率的重要原因之一。如果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、读音、图形构图、颜色等方面近似,容易被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的,会被认定为商标近似被驳回。在进行商标设计时,切忌模仿大牌、名牌,要突出自身特色与显著特点。 四、审核员的主观标准 商标审查的过程中,有审查员的主观影响因素。“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”,每个审查员对商标有不同的理解,就会导致商标误判错判的情况发生,如果商标被驳回,申请人还可以提出复审,说不定会有一线生机。 当然,除了上述的主要原因之外,商标驳回的原因各种各样,就算是从业多年的商标代理人,也对这些驳回理由很是“意外”。不得不说,商标注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,需要各位申请人谨慎对待,如果实在不懂的话,就多咨询一下商标代理机构,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,才能更加快速的拿到注册商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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